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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《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防御台风"派比安"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开三防[2006]32号)精神,结合我市建筑工地的情况,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各施工、监理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落实专人值班,分工协调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人员到位,工作到位,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各施工、监理企业要加强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,特别对列为危险源重点监控的工程和重要部位更要深入排查,做好外脚手架、井架、塔吊等高架设备稳定性的防风措施,台风期间暂停高空作业,加强建筑物防雷、施工安全用电的检查,防止雷击及漏电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三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民工宿舍、办公室、仓库等抗风防雨措施的检查,一旦发现险情,必须做好撤离安置工作,防止人员伤亡。
四、做好台风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管理。各施工、监理企业在建筑工程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保证工地各种设备、设施符合安全要求,在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下复工。
监理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,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,市监督站要加强对重点工程、赶工期工程以及列为重大危险源的项目进行巡查,存在安全隐患的,要立即责令整改,确保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台风后工程项目复工措施到位。
开平市建设局
二○○六年八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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